军队生涯略记8-在省军区机关平反冤假错案[记亊散文]
1978年秋季,根据甘肃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通知,我被调往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在政治部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
在省军区政治部报到后,我即刻到省军区办公楼三楼政治部会议室对面的特大办公室工作。这个特大办公室足有4个办公室大,我的具体工作是,与罗维柱、梁天民和与我同时调来的步兵第五团政治处干事千胜名,共同参与平反冤假错案中的为“中右”、“右倾”案件平反,以及其它申诉案件的甄别平反工作。具体领导是,省军区副军职顾问(陕北老红军)张凤飞、政治部组织处处长杨永年。
“中右”、“右倾”,即1957年在全国范围内“反‘右派分子’斗争”中,将一些“错误言论”不是严重的人,定为“中右分子”或“右倾分子”,对这两类“分子”不批斗、不予以处理,基本不调离工作岗位,只是影响使用。定为“中右”、“右倾”的人,有的知道被定性情况,有的始终不知道自己还背着这样的称谓,只是档案中有明确的记载材料。
到达省军区的第二天,我就投入了平反“中右”、“右倾”工作。这项工作:一是由省军区向所属各单位发通知作出安排,二是接收相关人员申诉,三是做好那个时期干部档案的排查,四是在机构文档中查找线索,五是确认平反,六是与省军区所属各军分区、各部队、各直属单位保持衔接勾通。
开展上述工作后,我和几位人员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对省军区系统在“反右”时期定性“中右”、‘右倾’的全部人员做出了疏理,达到了全部人员名单清楚,不遗漏任何一个人员。在此基础上,我们对上述人员档案进出清理,不让任何不实之词漏遗在受害干部档案之中。在进行这项工作的同时,逐一草拟出平反决定稿,提交省军区党委会议决定后,正式发出平反文件,推翻一切莫须有罪名和不实之词,对被定为“中右分子”、“右倾分子”的人员予以彻底平反和恢复名誉。省军区党委这种认真、负责任的做法,受到了己经退休、转业地方和仍在军队工作的受害者们的一致好评和感谢。
平反“中右”、“右倾”工作结束后,我们又投入到甄别、平反其它案件的部分工作,此时,政治部组织处副处长郭顺仪也投入到对这些工作的领导,由总参谋部某部多人下放到甘肃省军区机关、承担其它案件甄别、平反工作的樊浩,也参加与我们一起工作。我们每个人员都分别主办一项或几项案件甄别、平反工作,事情跨度时间长,不论难度多大、材料再多,我们都一丝不苟,以对党组织负责、对案件个人负责的态度,细心翻阅材料,从主要事情着眼,不细扣枝节问题,提出的甄别、平反意见有理有据。每次上省军区党委会议讨论,我的提交材料仅两页三四百字,发言控制在五六分钟以内,受到参加省军区党委会议领导们的肯定和表扬,因为那个时期省军区领导多为老红军、老八路,他们需要的是简练干脆,不需要那些冗文罗嗦,有的领导在我汇报时当场指出:“文字材料就要这么精练,发言就要这样简明扼要。”
对有军分区正团职退休干部曾因事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的申诉,面对当时的大量材料以及所在单位的一些不同意见,张凤飞顾问与大家反复讨论,后又由省军区政委兰天民和张凤飞带领我们,到远在几百公里的军分区作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抛弃枝节问题,最终由省军区党委作出恢复党籍和原行政职务待遇的决定。还有某军分区老资历的领导,因事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本人申诉后,我们认真复查,依据当时所犯问题的恶劣情节,提请省军区党委讨论不予改变原处理决定。
在平反、复查案件期间,我和罗维柱根据政治部领导的安排,前往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与甘南军分区政治部对一事故产生原因的深层次思想基础作调查分析,这是我第一次前往甘南草原,且又是寒冬腊月,当到达甘南州首府合作镇时,3800米左右的海拔感觉有反映,到达近4000米左右的玛曲县城,己经感到头胀脚轻,可十多年后无数次的再去这些地方,什么反映和感觉都没有了,一切都是那么适应。当时的玛曲县城,唯一一条街一眼看到两头,石子路面的街道上极为空荡,只有三三两两的藏族牧民,穿着黑黝黝的光面棉羊皮衣骑马经过,街中心唯一的平房商店里,仅有两三个群众在购买东西,这是我在当时见识的玛曲县城。20世纪70年代后的改革开放春风,同样吹拂到了偏僻的甘南草原,数年后再到玛曲县,城乡和草原牧民群众面貌换然一新,玛曲县城完全是一座现代气息洋溢的草原新城。